本人对GC事宜知之甚少。请见谅。 听说申请时最好140 485 分着递,为了避免485被同时拒掉。 是这样的吗?等140批了后移民局会通知递交485, 是吗?这样做的缺点是什么,是不是会等很长时间? 另外,如果140被拒,要怎么办呢?如果不上诉,可以同一类别的GC重新申请吗?最多可以申请几次呢? 多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