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D现在在中国,我们结婚也是在我递140之前,她准备9月底以H1B
身份入境,因为是境外激活的新H1B,所以只能比10月1号提前10天
进入美国。
请问这种情况我如果一个人先递485好吗?大家说说有什么利弊?
如果她入境时我485还是pending,到时候把她加进去除了正常的485资料,
还格外需要什么表格?
如果她入境时我485已经批准,她似乎还是可以以follow to join方式
递交485,但格外需哪些表格?是不是和我485pending时的情形一样?
另外,如果我给她用consulate processing,那么是不是只能我在这边
的485批准后才能给她申请consulate processing?
问的问题很多,主要是想把各种可能的情况都搞清楚,做做评估,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