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Xiaobaitu与各位, 再往TSC E-file Eb1a I-140? 回复:这种情况不宜催,否则容易拒。特别是EB

来源: 2007-11-20 09:06:2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Xiaobaitu:

>这种情况不宜催,否则容易拒。特别是EB-1a这种主管随意性大
>的案件;如果 实在等不及,可以 用 E-file再往TSC递交一个I-140

你是指再用 E-file再往TSC递交一个Eb1a I-140, 还是NIW I-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