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40表格问题-PartI EB1A;第三行开始的地址应该填写吗?

请教如果自己file EB1A-140, Part I是不是只用填第一行。而第三行开始的地址应该填写吗?还是是为雇主准备的并不用填写?

如果已经填了(家庭住址),并在IRS TAX#处填了雇主的EIN,会不会产生歧义,是否需要写信去center解释?怎么解释比较清楚呢?

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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