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EB1B的140已经批了,由于排期的影响,不知要多久才能拿到GC,虽然我有个所谓的永久位置,但工资待遇很低,与我的付出极不相称.我想换雇主,前面的GC过程就全部作废,我是不是该填一份NIW或EB1A的140,以免长时间受制于雇主? 因为我的case比较强,估计两三个月新的140也会批,我的状态具体该怎么做,请各位高人指点: 1) NIW或EB1A有什么区别和各自的优势? 2) EB1B的推荐信可否直接用在NIW或EB1A上?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