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老师和各位朋友:
你们好!如下情况,望赐教为盼!万分感谢!????????????????????????
1)EB2 的 I140 由雇主 J 公司 sponsor,所得的 priority date 是2013年3月;
2)接下来在等待排期期间,J 公司把我所在的业务部门拆分出来,并将其另注册为一新的全资子公司-Ja。然后在2014年初,将Ja卖给公司Q.我因此成为公司Q的员工。
基于以上背景,
a) 我的排期下月到current,我是否可以递交485呢? 原来sponsor的公司是J,而现在的公司是Q。能否递交资料,向移民局解释说明 J -Ja - Q之间的关系,从而得以获得485的批准呢?还是485一定会被拒绝, 而且485一旦被拒,原来的priority date就作,一切就得从头再来?
b) 如果我跳槽到 一个与Q完全没有关联的 Z 公司,那么 Z 公司在给我办理绿卡时,priority date 会不会要重新来过?还是priority date 一经批准设立,无论怎样换雇主,这个日期都不变。在这里的风险是什么呢? 是不是如果 Z公司 sponsor 我的140 被拒,我就变得没有合法身份了,因为原来的140已经作废了?
c) 如果我现在能再回到 J 公司公司工作,就是最初sponsor我140的雇主,是不是下个月(current)马上就可以递交485了?
再次感谢! ????????????????????????
EB2: priority date 与 跳槽及绿卡
回答: 各位老师,我的朋友拿到了labor certificate, 现在律师让她体检,同时申请工卡和绿卡,工卡要二个月,绿卡要半年,她
由 cathyzh
于 2015-05-09 07: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