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jiang老师和其他大侠,EAD换工作后...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2007年7月交的485pending,I140approved。
去年被裁后,根据原律师的要求,主动通知USCIS取消原来律师的授权。
几个月后,到新公司用EAD上班。新公司的移民律师要我把case转给他们。

请问我要把case转给他们吗?这样会增加RFE的可能吗?
如果我自己不转给律师,自己等485批准,这样有什么好处吗?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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