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探讨哈...

来源: 2008-08-20 13:33:0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之所以分成三类是因为贡献(或对美国的利益重要性)不同。如果他能准备充足材料那早就申请EB1了吧。因为材料不充足,才会NIW。万一NIW被拒,以同样的条件怎么会忽然就可以申请EB1呢?会有时间去给他准备吗?这样的申请递上去不也是一个“拒”字吗。虽然他问的是能不能递,当然能递,但批准的可能性极小。就好象问我可不可以去申请当国家主席取代胡哥的地位?当然可以去申请。但因为成功的可能性极小,那就是不能。

(2)以上是我个人的逻辑分析。如果我们找出一个成功的例子,那我的分析就全盘推翻了。有成功的例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