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及各位好! 本人6月27日收到USCIS电子邮件通知,本人EAD Approved, 本人律师也收到了EAD Approved Notice Copy (书面)。但是,由于本人在申请期间更换了地址,至今(七月十五日)仍然没有收到CARD。咨询了邮局,回答说又可能被return to USCIS了!请问版主及各位高手,我现在可以为新雇主工作吗?还是一定要等那张该死的卡片到手!!! 先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