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EAD,AP或是其它文件移民局是寄给申请人还是寄给申请人的律师

其实很简单---如果律师楼在申请中附了G-28表格,移民局就会寄给律师,否则就会寄给本人。虽然不同的law office可以有不同的policy,但通常对于EAD,AP等文件,多数律师是不会放G-28的,因为寄给律师楼后他们还还要转寄申请人,增加他们的工作量,但是有的律师愿意这样,那当然就悉听尊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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