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下,有请PJIANG老师..
情况是这样的,学校想请我当TUTOR,讲师也给我写了推荐信,后来我把自己的情况跟他们说了之后,他们给我的建议是,我可以先以volunteer的形式先做着,等我收到SSN的时候再告诉他们,(SSN我已有,我想申请EAD,他们误解成SSN),他们从那儿以后开始计算再付钱给我,这样可以吗? 所以我想知道,到时应该按哪个时间告诉他们,是按网上查到的批准时间还是收到EAD的时间.
另一个事情就是我上次入境的时候,是以H1B入境的,所以我有SSN,但上面注有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DHS AUTHORIZATION,而且我这次入境将身份改成H4,随LG一起递的485,所以我认为我应该申请了EAD后再工作对吗?
非常感谢PJIANG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