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用EAD能找到工作. 可用了EAD, 身份由H4->AOS, 短登加拿大后回美是不是只能用AP? 如果不用EAD, H4身份,短登加拿大30天内可直接回来, 也可用AP? 以上我的理解对吗? 直接回来和用AP哪个更稳妥? 因为AP还没消息, 感到很犹豫, 现在应该放弃H4 身份吗? 还是等拿到AP, 或是登陆后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