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9月收到I-765approve notice,然后就扔在一边,等我从中国回来整理文件时,怎么也找不到了? 网上查status,说是9月14日已经寄出了approve notice, 请问approve notice是不是就是EAD,如果不是,是不是一起寄的?用的事大信封还是小信封? 如果丢了,怎么重办?请有经验人士帮忙!!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