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485, 老少3口, 加上LD的EAD是捆在NIW一起跟风在7月2号透出去的(目前没任何消息), 而在7月下旬EB1A的140批了(PD是4月). 综合个方面的情况, 不等485的收据了, 准备重新递交全家EB1A的485. 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有A#, 140通知上的. 问题是, EAD是不是也要再递交一分? 有必要没? 多谢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