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在给办EB1B, 可05年九月份我自己申请了NIW,并同时递交了485. 现在我是用NIW的485申请的EAD在工作. 不知道到公司的EB1B的140批准下来的时候, 我算什么身份? 听说一个人不可以有两份485的, 那如果律师一定要我withdraw NIW 的485,那时候我还算是有valid status吗? 写的有点乱.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