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但我不认为你的律师的第二点是对的,那只是他/她的猜测

来源: 2006-11-12 19:34:2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而且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即不会导致移民官confuse)
移民局处理I-485和I-765是两个部门,不可能同一个移民官处理你的EAD和绿卡。有基于EB1a的EAD也不构成拒绝EB1b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