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高手, 我的一位女性朋友的离婚应该怎办?
她来加拿大一年多时间, 是她先生以家庭团聚名义担保她过来. 因为婚前了解不深, 来了之后感情出现危机, 她已经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 自己工作养活自己. 我敢担保她是个很诚实的人, 绝对没有过河拆桥的意思, 只是感情的事情也勉强不来. 她想跟她先生办离婚, 她先生说你先出去住吗, 反正离婚前有一年的冷静期, 一年以后再离吗. 象她这种情况, 是否现在应该拿正式的分居协议? 如果她先生不同意怎办? 她先生有没有可能污蔑她是利用他假结婚出来? 如何才能快点离呢? 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