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想离婚的一些苦恼
经过慎重的考虑,决定和妻子离婚。可是真的希望能和和气气尽快分手,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
大家的感觉,是在美国办离婚好(我在加州),还是国内办离婚好?
如果在美国办,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需要什么条件法庭才会判决离婚?
如果先行分居,是否对离婚有帮助?分居是否需要通过法庭?
一般赡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我妻子现在也有工作收入,大概是我的一半的样子。支付赡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如果我现在没有了工作,法庭还会让我支付赡养费吗?
先谢谢了。我也在坛子里查过帖子,但找不到太多能回答我问题的。老猫的置顶帖子我也看了,里面有关加州家庭法我也看了一下,可是看得云里雾里的,不太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