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据我所知,通过法庭是可以的。

来源: 2006-01-12 12:30:4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這個問題包括兩部份
(a)基本上要看您的州對共同財產的定義是什麼?
以加州為例,共同財產(community property)包括了婚後的個人銀行帳戶 (after January 1, 1975),所以並不是只有夫妻的聯合帳戶才算是共同財產,當然有些州如康乃狄克州對共同財產的定義比較加州是有些不同,所以首先您要查清楚您所在的州對共同財務的定義!

(b)以加州的family code為例 Section 1100-1103對您所問的問題的答覆是,如果有必要,法官可以應對方的要求指派會計師對您們的財產進行清查 (code 1101 section b),同時法庭有權限制夫妻任何一方對共同財產有處理權,(也就是您所說的凍結該帳戶)但是有四個例外 (1101 section C , sub-section 1 to 4),
相關資料見下面的聯接
http://www.leginfo.ca.gov/cgi-bin/displaycode?section=fam&group=01001-02000&file=1100-1103

所以您應該諮詢您當地的律師,了解您所在的州對這一方面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