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离婚了必须把房子卖掉分财产吗?
這要看您所在的州有沒有規定離婚後您們的共同財產一定是一人一半,否則您們應該經由協商來決定財產的分配,最壞的狀況是上法庭,經由法官的仲裁來分配 (如果基本上他婚前婚後都沒有contribute 任何金錢到到這棟房子,應該很難白白分到50%的房價)
至於子女的監護權的問題比較麻煩,雖然照理依您的情況,子女的監護權主要應該會歸你,目前他應該可以有一定時間與次數的探視權,但這不是絕對的情況,因為到子女滿18歲之前,他隨時可以用各種理由向法庭要求重新審議子女的監護權,(例如他的經濟情況好轉等)也就是說,如果法官以為他的要求有理,您仍然有可能失去對子女的單獨或是大部份 (majority)的監護權
而必須與他共同負擔監護權
所以如果您要想保住您的房地產與子女的監護權,老貓會建議您不要太過"任慈",否則您應該請律師與對方儘速辦妥離婚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