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告了家暴,男方之后也反告了家暴,这个首先说不清怎么回事。另外她那个怎么能叫分居呢?我的小孩睡楼上,我睡楼下,难道我的小孩和我不住一起吗? 我没有看见法庭信不理的说法,只说男方的不理女方的问题而已。
离婚如果一方找麻烦,确实很困难,想离的那方需要断臂求生。以前有个朋友跟我做过一个比喻,因为婚姻是一个合同,美国很重视合同,你要遵守你签字的任何东西。单方破坏合同,就得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