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一些人的双重标准

来源: 2015-01-16 16:26:5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以前有女人来法律坛,说自己平时不管钱,丈夫离婚时隐藏财产,求帮助。好像很多人很热情。现在有一个女人来法坛问是否应该隐藏自己的财产,看看一些人的评论,好像鼓励继续隐藏或者转移,好像有些双重标准。

那个中国的房子,是父母出的钱,还是父母和孩子一起出的钱,看官并不知道。在不知道事实的前提下,马上建议继续隐藏或者转移,不知道理由是什么。丈夫的利益也是需要保护的。如果证据证明妻子没有出一分钱,房子不会被分。但是如果妻子出了几万,那么丈夫不能分公平吗?不公开而是自己决定当自己的法官,对自己的“公正”是自我欺骗,也是对别人的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