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的建议:

来源: 2009-12-10 11:21:0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如果没经济原因,既然2人分处2个国家,那你就不要再回中国了,也不要让她来,自然分居几年,到时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离起婚来都容易。如果有经济原因,数量小的你就吃亏算了,不要再找她。如果大,估计你也难追回。辛好没孩子。不治你们之间还有啥难分割的事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