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离婚分财产的问题
大家好,
问一个关于在美国离婚问题。
我和我的妻子感情不好,我想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个正在读私立中学的女儿和一些共同财产。
我妻子说女儿要跟她,所以女儿后几年读私立中学的费用要从现在的共同财产里扣除。而且以后女儿可能要读私立大学,费用也要从现在的共同财产中扣除。然后我们两再平分余下的钱。
我觉得这样分法很不合理。问题是,法庭容许她这样做吗?
能不能不请律师把离婚这件事办了?
先谢谢了。
大家好,
问一个关于在美国离婚问题。
我和我的妻子感情不好,我想离婚,但是我们有一个正在读私立中学的女儿和一些共同财产。
我妻子说女儿要跟她,所以女儿后几年读私立中学的费用要从现在的共同财产里扣除。而且以后女儿可能要读私立大学,费用也要从现在的共同财产中扣除。然后我们两再平分余下的钱。
我觉得这样分法很不合理。问题是,法庭容许她这样做吗?
能不能不请律师把离婚这件事办了?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