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成立公司,从中国买产品在美销售,合法前提下如何实现税收最少?
有人说应在中国免税地区设立子公司,由中国子公司在中国低价购货,美国公司从子公司高价购货,然后在美“低利”销售,那么在美上税很少,大部分的利润就在中国而且免税。我的问题:
1.这样做听着缺德,而且在中美是犯法的吗?
2.假如这样做了,在国内的利润容易汇回美国吗?
新手刚下海,跪求指点。多谢!
有人说应在中国免税地区设立子公司,由中国子公司在中国低价购货,美国公司从子公司高价购货,然后在美“低利”销售,那么在美上税很少,大部分的利润就在中国而且免税。我的问题:
1.这样做听着缺德,而且在中美是犯法的吗?
2.假如这样做了,在国内的利润容易汇回美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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