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美元,算啦。还不够Attorney Fee。 但,在我这个行档曾发生这样一件案子。我们一般也是口头生意,有时连个合同都没有,卖方拿到买方的PO#便成交了。买卖双方靠信誉。但一次卖方耍赖,买方上法庭告。买方拿出完整的电话记录,不仅是这一次的,是几年的,每一个天的完整电话记录。虽然乱,但法院采信了买方的说“唱”。胜金额是五十万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