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一点点额外小收入,有必要注册公司吗?(在加州)
在坛子里搜了搜,总的理解是,如果你做小生意,有liability(比如出租住房),注册公司可以提供一些保护。
我呢,有正式工作,只是偶尔帮别人忙,做点计算机有关的小事情(没有任何liability),挣个百八十快的,,自己做着好玩,挣两顿出去吃饭的钱而已。可是前两天有个念头,注册个小公司,正统一点。请问大家,这有必要吗?或者说,注册有什麽利与弊?
如果一年下来,不超过$1000吧,该如何报税?有公司这方面会容易些还是更复杂?听说注册了公司,第二年就要交$800,不管“公司”收入如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