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日前宣布,今年将把90%的扶贫资金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有评论认为,为防止基层官员截流、挪用扶贫款,应公开地方财政,以便民众监督。
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当天表示,2014年后,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决定,扶贫资金项目审批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省级不再具体 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权。今年可能有90%左右的扶贫资金规模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此前,中国从2010年开始实行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预拨制度,每 年9月底之前,都要按照当年的扶贫资金投入的70%的量,提前下拨到各省。2015年,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经超过80%提前预拨到省。
报 道说,中国全国的扶贫资金规模是600多亿元人民币,现在有1/3的贫困县开始试点扶贫资金自主整合,这是扶贫资金管理方法改革,也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 的一项改革内容。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实际上进一步加大了县级资金项目管理和审批的权限。县级权利大了,同时责任也大了,工作难度也增大了。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9月21号晚间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我 认为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因为资金本来就应该下放到县以下来使用。也跟最近财政制度改革是相一致的,叫‘财权跟事权相匹配’,就是做事的应该有权力花钱。但 是最大的一个问题还是,我们目前还没有建立一个机制去监督这些政府系统如何去分配这个资源。如果扶贫款下放到县以下,但是还是县级基层官员去分配这个资 金,那就可能会有很大的问题。因为地方在目前的情况下,没有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去监督地方政府官员怎么使用这个钱。那这样的话,就会有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