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識是一個與台海兩岸關係有關的政治術語。不少人認為九二共識是指「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周子瑜揮舞中華民國國旗被舉報為台獨事件,環球時報對此發表對於中華民國國旗使用態度的文章也重申了中國外交上的一貫立場,在台灣被解讀為中共否認表述中華民國的自由,也就是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各自表述」,九二共識台海兩岸並沒有共識。
對於九二共識的問題,陳水扁曾經指出「九二共識」的三個不確定,包括九二共識是否事實存在、九二共識的具體內涵、及做為會談基礎未來的發展和變化的不確定。曾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蘇起本人於2006年2月21日公開說明,在1992年九二香港會談後,至2000年政黨輪替前這段期間,中國大陸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另一方面,即將執政的民進黨又無法接受「一中」,於是蘇起創造出「九二共識」這個新名詞。台灣泛綠黨派,包括民主進步黨、台灣團結聯盟等,都不承認有所謂的九二共識,認為九二共識實際上只能說是「國共共識」。可見以政黨觀點來看,「九二共識」並不是台灣兩大黨的共識。民主進步黨並沒有延續國民黨政策的責任。
以政府觀點來看,依據《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負責審查外交、國防政策與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等。「九二共識」如果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曾經存在,也只是存在於行政院下一個委員會層級的政策,它並不是條約,也沒有提交立法院立法,所以不是對外或對內的法律,一個依法治國的政府沒有履行義務,它只是當時的兩岸政策而已。如果它隨著時間或行政權的轉移而變化,也是正常的。而在台灣三權分立的制度下,立法權本來就有監督行政院外交事務的權力,一個具有持續性的政策也不會是大陸委員會說了就算數。打一個比方,美國在受到911攻擊後,行政單位提出「反恐」政策,獲得國會兩黨支持,認為這是符合美國利益的政策,才成為一個具有持續性的政策,在總統易人之後依然持續反恐。如果是像伊朗門事件,行政單位不經國會同意就秘密行動,支援國外反政府武裝,那不但不會持續,而且造成政治危機。這是民主國家外交、國防受到國會監督的一個例子。
中國是黨政一體的制度,兩岸政策是由最高領導人決定,其決策機制與台灣的三權分立與政黨政治根本不同。拿中國政治的觀念來看台灣,要求不同政黨的總統上台後必須延續其前任的「九二共識」,保持政策延續性,就太不了解台灣政治體制以及它如何運作了。
如果不談「九二共識」,兩岸是否有共識呢?蔡英文在勝選演說中,提出「保持現狀,持續交流」,這可以說是兩岸目前最大的共識。至於持續交流是雙方互贏,縮小兩岸差距,還是大陸以強凌弱,台灣極力抗拒,則看兩岸是否能以智慧處理彼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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