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四原则”

来源: wen668 2015-03-31 17:03:5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064 bytes)
       “无锡副书记跳塔身亡”。这已经不知道是多少个领导干部前赴后继地走这不归路了。前几年几乎没有过这样的事。
        本人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的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可以说干部队伍从上到下,没有几个人是那么干净、一尘不染的。如果认真起来,谁都可以找出一些问题。党中央前几届班子虽然也做了些努力,但“端正党风无(吴)官正,反腐倡廉未见行(尉健行)”,收效甚微。自古以来是法不责众,习总如果想一下就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把一切很快扭转过来,出发点是好的,但势必搞得官官自危,党心军心涣散。就如谷俊山贪腐案,已经牵扯到前面两位军委副主席,可能还牵扯到现任多个军委领导,甚至牵扯到前任和现任不少中央主要领导。再继续抓下去,不说可能带来乱党乱国,更可能的是变成曲高和寡,引起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弹。这样不但可能被群起攻之,不得不偃旗息鼓,好不容易开展的反腐大业也将半途而废,弄不好还会成为下一个胡耀邦和赵紫阳。车在转弯时开得太急,势必翻车不可。
        为了让反腐大业能够顺利进行,做到既不引起激烈反弹和党政军干部队伍大乱,又能被全国人民接受,不至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本人建议实行“四严四宽”的“反腐倡廉四原则”:
        一是“十八大”以后的案子严,“十八大”以前的案子宽。“新官不认旧账”,谁也不会要求你们要把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他们的过错都承担起来。把你们这一届开始的事情办好,全国人民自然就很满意了,过去的事情尽力而为就行。
        二是对新提拔的干部要求严,对已经在职的领导干部宽些。干部财产公示,可以从新提拔的干部做起。这样,用不了多久,廉洁自律的好干部就会越来越多,对在职的有腐败行为的干部是一个很好的鞭策,至少他们不敢再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了。
        三是对台上的干部严,对台下的干部松。既对已经离退休的老同志,只要能认识错误,积极退赃,仍然保留其离退休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这样他们也必然会安分守己,不敢自找麻烦了。对还在职的干部,则安排提前退休或退居二线,加上党纪政纪处分,他们也自然无话可说。
        四是被动交代的严,主动交代的宽。既定一个期限,在这期限之前主动交代,积极退赃的,处理宽些;拒绝交待,想侥幸过关的,一经查出,严格处理。
这样既能清除和预防腐败,又给人以出路,不容易引起强烈反弹。这也符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相信各个方面包括广大人民群众都是可以接受的。祝中国在这一届新班子的领导之下,有着光明的前途。
        如果反腐倡廉运动搞得好,中国的干部队伍能面貌一新,那真是再一次挽救了党,挽救了中国。你们将来在后人的评价中,绝不亚于毛泽东和邓小平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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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应该更宽容点。 -相对强度- 给 相对强度 发送悄悄话 相对强度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31/2015 postreply 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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