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两国之间战争”没有指明战争规模。从文章内容来看是指的全面战争,不包括局部战争和擦枪走火。所以标题应当加上“全面”二字。
其次,“绝无可能”这种提法有些过分。不如说可能性低于5%,甚至说低于1%。“可能性为0”是很难证明的。
再有,“发动战争并取得胜利的手段和实力”,发动战争并不需要很多手段和实力,取得胜利才真正需要。所以此条件应当简化为“取得胜利的手段和实力”。
从历史上成千上万次战争来看,发动战争的一方取胜和失败的各占50%。所以没有“取得胜利的手段和实力”的一方还是有很大的可能发动战争的。
你的证明侧重于远程导弹。但如果日本研发出高效反导系统,你的论证是否仍旧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