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王国是日本的领土,结束了其与日本的朝贡关系,设置琉球藩,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正式侵占琉球。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朝贡礼仪,断绝与清朝的外交关系。松田道之带来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 使用日本年号,废止琉球对清朝朝贡和庆贺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惯例,同时也废除琉球国王更迭之际接受清朝册封的惯例,以及琉球今后与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由日本领事馆管辖等。日本政府还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兴建之法。
- 将琉球纳入日本版图,强迫琉球和中国断绝外交关系。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为此时明治政府已经将琉球划归内务府管理。1875年的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关于琉球的建议。1874年,在北京签订完《北京专约》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过与清国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为将来计,期望明治政府借机断绝琉球“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
琉球于1876年两次派遣使者赴东京,请求日本同意和清国保持外交关系,被日本断然拒绝。[10]琉球国被迫终止与清朝的外交关系。同年,记载琉球国历史的《中山世谱》、《球阳》的编撰也被迫停止。
1879年(清光绪五年、日本明治十二年)3月11日,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3月27日,日本内务省书记官松田道之率领41名内务官员,165名警部巡查队和熊本镇台分队的两个中队至那霸港,向尚泰王传达了废除琉球藩的命令。3月30日,日本天皇命令将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和他的儿子尚典移居到东京,尚泰王称病拒绝前往。4月4日,日本在全国范围宣布设立冲绳县,锅岛直彬为冲绳县知事。5月27日,尚泰王与其他王室重要成员乘坐日本“东海丸号”离开那霸港,前往东京,被封为侯爵。
日本将这段历史称作“琉球处分”。琉球藩设置为“第一次琉球处分”,废藩置县为“第二次琉球处分”。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无条件投降,日本战败。战后,琉球群岛交由联合国托管。1971年日美签订《日美冲绳协议》。1972年,美国将琉球群岛移交日本,冲绳县复县。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日本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部分中国大陆官方学者认为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认为琉球问题可以再议,或否定日本对琉球列岛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