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普选的目标,本来正是中央政府想要努力推动的。问题是既然要实行普选,就必须具备必要的制衡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必然会造成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而对于香港来说,这个前提不是别的,正是被你们拒绝的二十三条!你们要求普选、直选、民主、自由,这一切都是完全正确的,但须知没有任何框架制约的自由无论到哪儿都是行不通的!试想如果你们去年接受了二十三条,普选不就顺理成章了吗?遗憾的是,正是你们去年反对二十三条的游行破坏了普选的实施进程。所以,普选的权利不正是被你们自己放弃的吗?
亲爱的香港同胞们啊:其实普选的权利正是被你们自己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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