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措词紧张,严肃可笑

中国在宣传某件事时,总是出现依法查处依法处理依法依规问责依法采取措施的字眼,生怕人民知道他们在违法。有趣的是,这些宣传,从来不说明依的是哪一条法?哪一条规?适用条件是什么?程序如何?依法从法律条文概念,变成了政治宣传语言。 

 

除了依法,还有依规,内中的玄机不在,而在。除了,比如宪法、法律(人大制定)、 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地方性法规等,还有”——党内法规体系,比如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各类内部规定。这些不是公开的、可普遍适用的法律体系,具有内部性、模糊性、不透明性。

 

当法律不足时,可以用补;当法律不方便用时,也可以用替代。于是,依法依规就变成了一个无限弹性的表达:有法,用法;无法,用规;法规冲突,用解释。最终结果就是——永远不会无法()可依

 

如果明确写出,依据《某某法》第X条第X款,那就意味着必须符合该条的适用条件,可以被律师、公众、媒体逐条核查。而一旦写成:依法依规处理最后解释权完全掌握在权力部门。法律从规则,变成工具

 

法律条文一旦明确引用,就意味着行为是否合法可以被审查,是否滥用权力可以被追责。但如果不引用条文,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可追责坐标。把责任从是否违法转移为是否合适,而合适,是一个政治判断,而不是法律判断。

 

依法依规更多承担的是一种象征功能,向公众传达这是合法的,而不是证明为什么合法。如果一定要追问是哪一条法规,答案永远是相关法规!就像贴上一个官家标签:已依法处理,不准质疑!这种表达,本质上不是法律说明,而是合法性宣示。

 

依法依规由权力决定规则,规则再反过来证明权力。它看起来像法治,实际上却绕开了法治最核心的部分:可验证性。

 

当规则不透明时,你不知道什么行为会被处罚,你也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法律不再是预期规则,而变成事后解释;如果依法不需要具体法条,那权力的范围就不存在清晰界限,导致同类事件处理标准不一致,执法具有强烈选择性。

 

当公众反复看到,同样的行为,不同处理;同样的理由,不同结果。最终会形成一个认知:依法依规只是说辞,而一旦这种认知形成,法律的权威就会被侵蚀。当规则不明确时,人们会倾向于避免风险,放弃表达,主动收缩言行,出现自我审查行为。

 

中国不是无法可依,问题是:法律是否可以被公众调用、检验、对抗权力?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条文不等于有约束。如果法律只是可以被选择性引用,可以被解释性替代,可以被覆盖,那它的功能就不再是限制权力,而是服务权力。

 

依法依规这四个字,看似只是宣传等一句套话,实际上浓缩了一整套治理逻辑:既要展示合法性,又要保留灵活性,同时避免被具体规则约束。它既是语言,也是结构。依法只是一个口号,那就是权力的发声。一个社会,不在于说了多少次依法依规,而在于——可不可以斗胆问一句:到底是哪一条法?哪一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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