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川选择隐忍并不是因为美军打不过伊朗,而是因为尊重三权分立,现在最重要的是要避免和国会与最高法发生对撞。

本帖于 2026-05-04 17:01:22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天青水蓝 编辑

首先,战争权力法是国会参众两院半个世纪前以各自2/3压倒多数推翻尼克松否决通过的,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任何一届政府向联邦司法系统提出该法违宪,可以说要想通过司法程序推翻该法是mission impossable 。现在行政部门的解释是战争在60天deadline 之前已经结束,所以不需要国会授权。如果现在全面恢复轰炸,这个说法就不攻自破了。

如果向国会寻求授权,因为不是预算案所以在参院必须要有60票才能通过,现在和党只有53票,而且已经有几位和党参议员表示他们不会支持战争授权,所以在国会表决是确定通过不了的。按照战争权力法的规定,表决没通过之后就自动进入30天撤军期,不能再进行主动攻击,且30天内必须把原本中东驻军之外的部队撤回美国。

有人说奥巴马也曾经在利比亚战争中没有向国会要求授权,但奥巴马在该项行动中只动用了美军原本就部署在地中海的海空军配合英法作战,不存在撤军的问题,而且美军无一伤亡,只损失了一架飞机,奥巴马说并不是战争,国会中并没人提出反对。现在在阿拉伯海集结地的是数十艘舰船数百架飞机几万部队,根本没有可比性。

如果行政当局不理会国会的态度会怎么样呢?那五角大楼这次提出的2千亿预算,以及下一年度想要的1万5千亿预算恐怕就有问题了。而且还有个隐忧,如果国会的主党党团向联邦法院提告要求澄清行政当局无视战争权力法是否违法违宪怎么办? 这可是关系到三权分立宪法基本架构的问题,最高法很难回避。按照现在最高法的审理速度,判决大概率会在中期大选前出炉,如果那时被最高法判违宪,那对和党中选的影响将会是极其巨大的。

所以行政部门的决策层肯定是充分考虑到了此时轻启战端可能导致的后果,才审慎决定继续维持停火不发动大规模打击。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