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确保联邦选举中的公民身份验证和诚信
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包括2002年《帮助美国投票法案》(52 USC 20901 et seq.)、1993年《全国选民登记法案》(52 USC 20501 et seq.)以及联邦政府保障联邦各州实行共和政体的宪法义务(美国宪法第四条第四款),特此命令
March 31, 2026.
1. 建立全国性的“州公民清单” (State Citizenship L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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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数据: 指示国土安全部(DHS)和社安局(SSA)协作,利用联邦数据库(如SAVE系统和自然化记录)编制一份确认拥有美国公民身份且年满18岁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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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各州: 联邦政府将每两年(至少在大选前60天)将此名单发送给各州的首席选举官员,作为核实选民身份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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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纠错: 设立机制允许个人访问并更新自己的记录,以确保名单的准确性。
2. 邮政局(USPS)的强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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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寄送: 邮政局长被要求在60天内启动新规,规定USPS不得为未出现在“公民清单”上的人员传送不在籍选票或邮件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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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化: 所有寄出的选票邮件必须标记为“官方选举邮件”,并附有唯一的智能邮件条形码(Intelligent Mail barcode),以便联邦政府追踪选票的生成和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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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审查: 选票信封必须经过USPS的合规性审查。
3. 加强司法调查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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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起诉: 指示司法部(DOJ)优先调查并起诉那些向非公民发放联邦选票的选举官员、机构或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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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分发: 针对任何参与向不合格人员打印、生产、运输或分发选票的个人或实体。
4. 强制数据保存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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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保存期: 要求各州和地方政府将所有涉及选民参与的材料(不含选票本身,如信封等)保存至少5年,以备联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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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威胁: 明确表示,对于不配合联邦身份验证要求的州或地区,联邦政府可能会根据法律授权扣留联邦资金。
5. 政策逻辑与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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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理念: 强调投票权仅属于美国公民,认为当前的系统存在漏洞,损害了公众对选举结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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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超车: 这一命令实际上绕过了部分尚未立法的障碍,利用总统对行政机构(邮政、DHS、司法部)的管辖权,强行建立起一套全国性的选民身份过滤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