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议由中国人民银行与伊朗中央银行共同执行,明确允许两国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直接使用人民币或里亚尔结算(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告〔2023〕第12号)。 2024年上半年,中国对伊朗非油类贸易中人民币结算占比已达67.3%,较2022年同期增长41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2024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报告》)。 中国跨境卖家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对伊人民币结算:一是经CIPS(人民币 跨境支付 系统)对接银行完成汇款,支持实时到账;二是通过具备对伊朗结算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如 连连支付 、 PingPong 等已获外管局备案)进行代付;三是依托中资银行在伊朗设立的代理行账户走TT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