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荣泰对于国会三读通过的法案不加副署,强行不予认可执行,这是对国会的藐视,以后的行政首长是不是都可以如此?

行政权对于立法权的抵抗也要有规矩,由总统任命而非民选的行政院长不具备这样对抗民意的地位。真的要来对抗只有民选国家元首才有资格,就象美国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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