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结案’的千万级 entries,美国政府根本没有法律义务主动退款。
即使高院判定 IEEPA 授权无效,退税也绝不是“一键到账”
1750亿这个数字看起来很吓人,但它只是‘账面应退’,不是‘实拨资金’。根据美国海关规定,关税退还必须满足一个前提:企业必须在货物清关(Liquidation)后的 180 天内提交正式抗议(Protest)。
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这种法律意识或财力去走这个流程。对于已经‘结案’的千万级 entries,美国政府根本没有法律义务主动退款。法盲才觉得高院判了政府就会乖乖送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