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的国籍问题
最近有一位美籍华人代表中国參加奥运会,在网上引起热议,大多数一团浆糊。
我在起草美国宪法修改草案时对国籍有所探讨,谈一谈我的看法。美国默认多重国籍,我在美国宪法修改草案中更进一步明确确定多重国籍。所以,一个美国人如果代表其他国家參加奥运会,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在价值观上也没有任何问题,大多数美国人不会指责这种行为,当然代表美国參赛更好。
但是一位美籍华人代表中国參加奥运会,从中国方面看存在法律上和价值观上的不一致。在法律上中国不承认多重国籍。在价值观上,大多数中国人应该不赞同这种行为,甚至鄙视谩骂这种行为。比如,有个原籍中国的运动员后来加入日本籍参加奥运会,就受到很多中国人的谩骂。如果保持一致的价值观,中国人应该不赞同这位美籍华人的行为,但事实上不少中国人为她喝彩,表现出价值观的不一致性,是一种人性的扭曲。相反,有些美籍华人反对这种行为,说明这些美籍华人还保留着中国人的价值观,在价值观上是一致的,没有人性的扭曲。
我从亚特兰大奥运会开始就抵制奥运会,现在已经三十多年没看奥运会了。有些国家抵制过莫斯科奥运会,有些国家抵制过洛杉矶奥运会,更好的选择是抵制所有奥运会。当然,我的观念太超前了。
文学城中至少还有另一个人也是建议取消奥运会的。这个人是阿牛。他的学位论文就是取消奥运会,他是专业人士。
真正的体育精神是与国家和政治无关,运动员只代表自己或团队。比如,高尔夫的PGA,网球的公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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