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8条, 严格规定“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来源:
汗滴米高
于
2026-02-19 12:31:41
[
博客
]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