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旅行证的美国孩子去中国旅行,几十年来一直是一个标准手续没变过,还有什么好疑问的?

美国出生的孩子,拿美国护照和中国旅行证,出入中国,入中国用旅行证,出中国用旅行证, 出示美国护照作为签证,入美国用美国护照,出美国用美国护照, 出示中国旅行证作为签证,这个操作几十年来都一直是一个标准操作流程,有什么好疑问的?除非是没有孩子不知道,否则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可以疑问的地方。不管你认不认同这个法律,反正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你不这样做就无法旅行。

中国国内的人不了解这些,弄些争论也就算了;美国的人怎么可能也不知道这些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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