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选票被谁偷走了
从数量上来说,非法移民投票是个伪问题。
美国人的选票,正成千上万倍地被偷走。美国有超过90%的州,红州偷走了所有蓝色选民的投票,蓝州偷走了全部红色选民的投票。到今天,美国根本不是一人一票。不去解决这个问题,而是炒作什么非法移民投票,其实是别有用心的。
美国公民投票本来是(除了年龄)没有门槛的,现在要求出示公民身份证明(不是买酒开车上飞机日用的那种),就是加了一道门槛。政府拒绝一个人投票,那就该提出理由出示证据,而不是将这个负担转嫁给公民。每增加一个门槛,实际就是将一些本来合格的人排除出去。
门槛总是一个一个增加起来的(同时宪法权利被一点一点侵蚀)。罗姆尼参议员说过,40% 的人从来不交税,可以不考虑。将来我们会不会被要求出示税表而投票?将来会不会要求出示土地房产证明才能投票?再将来,会不会提供DNA证据才能投票?
美国公民一直是不需要携带身份证明的。警察不能强制要求公民随身携带身份证明。如果执法机构怀疑一个人的身份,需要提出证据。但现在正演变成:你不能当场出示证明就是非法移民。这是举证义务的转移,是要求公民自证其罪。都是违宪的。
我们问一个问题,当有色人种,妇女还没有选举权的时候,会不会出现选举要求出示公民身份证明的事?如果是基于财产门槛的投票权,会不会出现选举要求出示公民身份证明的事?
选举只有一天。肯定有很多公民因种种原因一时不能出示额外要求的证件。这里的问题是:因不出示证件而让非公民投了票;还是因要求证件让一些公民失去投票权。哪一个对公民的权利危害更大?哪一个对宪法的权利侵蚀更大?哪一个对民主的基础危害更大?
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不同,才应该是分歧的基础。但可悲的是,没有人真正去探讨这些问题。双方都仅出于能让自己赢得选举的目的动机,在做争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