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读一遍中国国籍法的第五条和第九条就知道,按照中国国籍法她完全可能合法拥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可见,这里关键在于,她妈妈在她出生的时候,是否已经定居国外(持有绿卡)是关键因素,如果她妈妈在那时还没有拿到绿卡,是学生签证或工作签证,她就有中国国籍。即使之后她妈妈拿到绿卡或是成为美国公民,并不会对她已经拿到的中国国籍有任何影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谷爱凌出生时是婴儿,当然没有表达"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能力,只要她没有主动去要求加入外籍,就不符合国籍法第九条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而丧失中国国籍。事实上第九条只适用于出生在中国,通过归化入籍加入外籍的前中国公民。国外出生和港澳出生的都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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