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认真体会具体办法

法案分为两个主要层面:选民登记(registration)时的公民身份证明(proof of citizenship)和投票当天(voting)的照片ID要求。

  1. 选民登记阶段:要求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文件(Documentary Proof of U.S. Citizenship)
    • 州不得接受或处理联邦选举选民登记申请,除非申请人亲自(in-person)出示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 即使使用邮件登记、国家邮件表格、驾照申请时联动登记或选民登记机构,也必须在截止日前亲自到选举官员办公室补交,或在选举日/提前投票时在投票站出示。
    • 接受的文件包括(直接来自法案定义):
      • 符合REAL ID Act 2005标准的ID,且明确标明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
      • 有效美国护照(U.S. passport)。
      • 美国军人官方ID + 军人服役记录显示出生地在美国。
      • 联邦、州或部落政府发行的带照片ID,且显示出生地在美国。
      • 其他政府带照片ID + 以下之一:州认证出生证明(certified birth certificate,需符合具体标准,如出生州签发、包含父母姓名、印章等)、医院出生记录、领事出生报告、入籍证书、自然化证书、DHS的KIC美国印第安卡等。
    • 替代机制:如果没有上述文件,州需建立程序允许申请人宣誓(under penalty of perjury)自己是公民,并提交其他证据,由官员判断是否足够(伴随统一宣誓书)。
    • 州必须持续验证,使用DHS SAVE系统、社安局等数据库移除非公民,并要求联邦机构24小时内免费响应查询。
  2. 投票阶段:要求出示合格照片ID(Eligible Photo Identification Document)(这是SAVE America Act新增的,与原SAVE Act不同)
    • 每位在联邦选举投票的个人必须出示“合格照片ID”。
    • 合格文件定义:
      • 由州机动车部门、州/地方选举办公室、部落政府、国务院、军方等权威机构发行。
      • 包含申请人照片、文件正面标明是美国公民(indication on the front that the individual is a United States citizen)、以及机动车ID号或社安号后4位。
      • 必须是实体文件(非数字),在投票时出示。
    • 缺席/邮寄投票:申请和提交选票时需附上该ID的拷贝。
    • 例外
      • 如果ID未标明公民身份,可与其他证明公民的文件一起使用。
      • 在使用SAVE系统(每季度提交选民名单验证公民身份)的州,对2025年6月1日前已登记的选民,公民标明要求可豁免。
      • 无选民登记州的州,可在投票站确认公民身份。
    • 临时选票(provisional ballots)不受影响,如果事后验证为公民,仍可计票。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