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美国网红抱怨到处看见人吸烟。原来中国真有有关条款,就是没人管

一、禁烟范围

  1. 室内全面禁烟

    •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餐厅、商场、写字楼等)、工作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公交、地铁、飞机等)。
    • 电子烟被明确纳入“吸烟”范畴,室内吸电子烟同样违法。
  2. 室外重点禁烟区域

    • 托幼机构、中小学、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
    • 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医疗场所。
    • 体育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 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如车站站台)。
    • 机场、口岸广场等人员密集枢纽(吸烟点以外区域)。
  3. 室外可设吸烟点的场所

    • 风景名胜区、公园、普通医院室外区域等可设吸烟点,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远离通风口、人员密集区和行人通道。
      • 有明显引导标识和健康警示。
      • 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 不影响非吸烟者。

二、责任主体

  1. 吸烟者

    • 个人违法成本明确,需自觉听从劝阻。
  2. 场所经营者/管理者

    • 需履行5项义务:
      • 张贴统一禁烟标识和监管电话。
      • 配备劝阻人员或志愿者。
      • 不设置吸烟器具。
      • 主动劝阻吸烟者。
      • 对拒不听劝者举报。
    • 处罚梯度:未履行义务罚1000-1万元;两次失职未改或情节严重,最高罚3万元(深圳标准)。
  3. 烟草销售者

    • 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
    • 向未成年人售烟:按《未成年人保护法》处罚,多地明确最高罚3万元。
    • 中小学周边50米内禁售烟草制品。

三、维权与监督

  1. 劝阻权

    • 法律赋予公民劝阻违法吸烟者的权利,可明确告知“此处吸烟违法”。
  2. 追责权

    • 场所未履行劝阻义务时,可要求其承担管理责任。
  3. 举报权

    • 保留照片、视频等证据,拨打当地控烟监管电话投诉,上海、深圳等城市实现“举报必查”。

四、法规依据

  •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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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是吸大麻, 几个block都闻得到 -大洋bridge- 给 大洋bridge 发送悄悄话 大洋bridg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13/2026 postreply 15: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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