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射杀 37 岁女子蕾妮.古德,事件有什么好,叽叽喳喳评论!? 很显然, 就是为了来制造新闻, 寻衅滋事, 碰瓷! 转移对于 明州腐败案 的新闻注意力。 随随便便 还“自义”一次, 模仿耶稣基督的话“没关系啦,我不怪你”。可惜,假的,就是假的。 模仿耶稣基督仍然并不是真正的学习。耶稣基督从来都不会 掩盖事实真相! 诚实,和平,理性,公开透明,才是真正的效仿基督。 作为美国公民,就应该遵纪守法,完全配合国家机器,履行职责!不要整天 无事生非,上大街来演戏 知道是警车来了, 就应该完全配合,把道路留给,执法人员,自己主动把汽车靠边。这些都是标准化的常识。 如果 是她自己的错误, 刻意阻扰执法人员, 还根本算不上是 烈士。 很可能是罪犯!?至于孩子,与家庭,就是悲剧。 母亲犯罪,阻扰联邦执法人员。 有什么好同情的。 这样的罪犯 难道需要越多越好吗? 无论是刻意,轻易,无意阻扰联邦执法人员, 都是错误的,犯罪行为。 只是情节轻重而已。 社会舆论绝对不可以纵容,鼓励,同情!,因为这样,一个文明社会将丧失秩序。。一个人开车表演,配偶在旁边录像纪录,不是表演,是行为艺术?还是日常生活,工作上班的路上?总而言之,不是正常的日常生活,与工作。 是一次精心策划的政治行为,或者居心叵测。本质上是属于寻衅滋事,制造新闻,与煽动惹是生非。至于具体细节。根本没有必要纠缠不休。秩序的代价: 如果一个社会过度同情“因违抗执法而导致悲剧”的个体,可能会导致法律尊严受损,使得执法人员在面对真正罪犯时畏首畏尾,最终受损的是全体公民的安全。 悲剧的本质: 如果母亲的行为涉嫌犯罪或阻挠执法,那么家庭和孩子的悲剧(作为一次深刻的教训),其源头更应该追溯到行为人自身,而非仅仅指责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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