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州法与联邦法的界限由联邦制(Federalism)和双重主权(Dual Sovereignty)原则共同界定。
1. 核心分界原则
- 联邦法(Federal Law): 基于《美国宪法》授予的特定权力(Enumerated Powers),如国防、外交、跨州商业、货币及移民等 [2]。
- 州法(State Law): 基于《第十修正案》的“保留权力”,即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均归各州或人民所有。这包括治安权、公共卫生、教育、民事合同及家庭法 [2, 3]。
- 刑事法律: 大多数普通犯罪(如谋杀、盗窃)由州法管辖;跨州犯罪或针对联邦官员的犯罪则由联邦法管辖 [5]。
- 宪法保障: 州法可以为公民提供比亚联邦法更广泛的权利保护(例如某些州的隐私保护),但不能剥夺美国宪法授予的最低权利保障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