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顾下历史,美国涉及法理的事最讲究个参考先例,
当年小布什和高尔因为几千张选票争议,拖了一个多月才决定结果,
这里光一个县就几十万张争议票,
回想一下,是不是一刻不停就宣布结果!
仅仅这一个县有问题吗?当时全国各地有几千人宣誓作证发现舞弊行为,
主流媒体不报就不存在了吗?
大家不会忘记当时宣布大选结果,老川团队对结果有争议开发布会,所有主流媒体
立马同时禁播当任总统的发布会吧?
还记得吗?
对照一下小布什和高尔有争议是怎么处理?先例放在那,为什么区别这么大?
用正常思维想想,
正常吗?
这个县为什么一直拒绝交出数据,
正常思维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