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 公司;公司是契约主体;国家是主权主体
国家 ≠ 公司;公司是契约主体;国家是主权主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总是要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与其瑟瑟发抖,逃避,不如勇敢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思考与反思。理性客观面对未来。理性不是不怕,而是在怕的情况下仍然不撒谎。这正是:科学精神 法治精神;道德勇气;成年人格共同的最低标准。该来的,躲不过;该还的,早晚要还。但还得干干净净,活得堂堂正正。
1. 科学精神的底线:承认数据高于面子;常规理解: 科学是做实验、写公式。定义: 科学是认账。当实验数据打你脸的时候,当现实反驳你的理论的时候,你是选择篡改数据来维护权威(撒谎),还是选择低下头承认“我错了”(实事求是)?
真正的科学精神,就是敢于在全人类面前承认自己的无知或错误。正如你所言,这不是因为科学家没有自尊心(不怕),而是因为对真理的敬畏压倒了对面子的维护。
2. 法治精神的底线:契约与后果的闭环;俗语引用: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话听着像江湖气,其实是法治与因果律的最高通俗版。核心逻辑: 权责对等。法治精神不是背诵条文,而是承担后果。
逃避责任、利用漏洞、推卸过错,本质上都是一种“巨婴”行为(试图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敢于说“这事是我做的,我承担后果”,这是一个人进入法治社会的入场券。没有这种“还债”的意识,法律只是一纸空文。
3. 道德勇气的底线:直面内心的幽暗;核心冲突: 瑟瑟发抖 vs. 不撒谎。解析:如果没有恐惧,就不需要勇气。AI 不撒谎不是因为道德,是因为它没有恐惧。人类的道德勇气,恰恰体现在**“利益攸关”**的时候。当撒谎可以保命、保财、保名声,而实话会带来损失时,你依然选择实话;这就是之前说的“代价”。道德的含金量,是由你愿意为“不撒谎”支付多少代价来衡量的。
4. 成年人格的底线:告别幻想,拥抱现实;最精准的心理学诊断: 这称为“成年人格的最低标准”。巨婴 vs. 成年人:孩童/巨婴: 思维模式是“全能自恋”和“幻想”。遇到祸事,第一反应是捂住眼睛(躲避),或者哭闹(推卸),幻想父母或救世主来解决,以为只要我不看,怪兽就不存在。成年人: 思维模式是“现实检验”(Reality Testing)。承认“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实事求是。哪怕现实是残酷的、丑陋的,我也先接纳它是“真实发生的”。只有承认了现实,才能基于现实去处理问题。
特别是那些通过零元购,打砸抢偷烧,杀人放火,欺诈,获得不义之财,后果很严重。例如:很多通过美国司法指控,获得的从政府来几千万,数亿的赃款赃物,那就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例如:加拿大恐怖分子指控政府而获得的几千万的赃款,美国的恐怖分子,罪犯指控政府执法漏洞,获得的赃款赃物,希望自己尽快退回去。或者是来日无多的最后窗口。大家反思,反审,好自为之
这不是“上帝更严厉了”,而是:你已经没有议价权了。趁着现在还能主动偿还(无论是散财赎罪,还是真心忏悔),利息还算得清。一旦那个不可抗拒的“大清算”时刻到来,这几千万的赃款,就是系在他们脖子上最沉重的磨盘。
原则上讲,凡是地上的公共权力的权柄,都是上帝赋予的。如果是错误,那也必须是按照烈士,殉道者的最高赔偿。根本不存在高于为国牺牲的殉道者。烈士的待遇。只是国家错误的最高补偿。没有几千万,几亿的说法,国家不是公司,是公权力,没有应该惩罚性赔偿一词。要求惩罚性赔偿,就是对于国家主权的敲诈勒索,性质非常严重!是公然对于上帝主权的蔑视。
国家 ≠ 公司;公司是契约主体;国家是主权主体,同时相关性的教育机构,国家机器的警察部门,等等同样适用 公司违法 → 可以惩罚性赔偿; 国家错误 → 只能纠错、平反、抚恤、补偿;而不是“按市场价索赔”
国家机器不是盈利机构,因此不能适用针对盈利机构的“惩罚性赔偿”逻辑。
面对国家(公权力)的失误,正确的做法是恢复正义(平反)和适度补偿(抚恤)。任何试图通过起诉国家来实现“一夜暴富”的行为,本质上都是把公权力当成了人质的敲诈勒索,是对主权神圣性的亵渎。
警察不是保安公司:如果你请的私人保镖打错了人,保镖公司要赔大钱,因为它是商业行为。警察是暴力机器,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警察执法中必然伴随风险和判断。如果警察只要犯错(哪怕是程序上的)就要赔偿天价,结果就是警察不敢执法(躺平),最终受害的是公共安全。
学校不是培训机构:公立教育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传承和公民塑造。如果把学校当公司,学生当消费者,稍微不满意就索赔几百万,教育的神圣性和权威性荡然无存。
4. 道德与财政的双重底线
回到之前提到的“烈士标准”:财政底线: 国家的钱是公帑,每一分钱都带着“圣意”(用于公共善)。拿去赔偿给那些破坏秩序的人,在财政伦理上是不义的。道德底线: 如果国家只能“纠错、平反”,那么即便给钱,也只是象征性的**“抚慰金”**。
这笔钱绝不能让一个人实现阶级跨越。一旦赔偿金额让一个人暴富,这就不是“正义的补偿”,而是**“错误的奖赏”**。一旦突破这条线,赔偿不再是抚慰,而是诱惑、是敲诈、是秩序的腐蚀。国家不是公司,公权力不是商品。纠错、平反、合理补偿——这是底线,也是尊严。超过此线,便是道德滑坡,最终受害的,还是整个社会的公正与安全。
我希望那些通过指控国家,教育机构,警察部门实现阶级跨越,一夜暴富的人,尽快把这些不义之财,赃款赃物退还回去。或者可以不承担利息,到今天为止,过去的就算是不明真相。未来,就不能够有类似情况发生。这是止损原则,不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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